“美容院骗他说隆胸后可以开直播赚钱,他被忽悠后真的去隆胸了。”近日,湖北武汉的卢女士反映称,她19岁的儿子(智力相当于5岁幼儿)在找工作过程中,被美容院“忽悠”贷款3万元隆胸。
(8月19日《法治日报》)
一个时期以来,人们“为美买单”方兴未艾,这本是生活质量提高之后,开始追求美的表现。从美容院角度说,为了实现竞争,如其他大宗商品促销那样协助消费者贷款,从而更好促进消费,也无可厚非。但在具体的操作中,“美容贷”屡屡恶化成为“坑人贷”,这不得不引起人们警惕,尤其是亟待相关部门进一步治理。
从媒体披露的情形看,“美容贷”的服务息费往往不透明,定价过高,消费者难以了解真实情况。一些医美机构在宣传分期付款时,往往以低息吸引消费者,实际上利息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有的平台宣称无利息,实际上会收取各种手续费。此外,据医美机构员工透露,医美机构“引诱”客户签贷款单的步骤大致是:面诊后先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给客户制造紧张和焦虑,然后开始推荐各种各样的产品和方案;让多名经理一拥而上,先算产品和服务的原价,然后再辅以眼花缭乱的打折;最后,趁着消费者还在“蒙圈”的时候,引诱其签下贷款单。
这些年来,针对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的问题,包括“美容贷”乱象,曾下过多重禁令。比如,早在2017年至2018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就联合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2020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2021年6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文倡议规范医疗美容相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要求金融机构不与任何不法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合作,不向任何不法医疗美容机构客户提供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多次印发通知,不得引诱大学生超前消费。2021年2月,原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大学生网贷业务监督管理,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网络贷款,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不得采取虚假、引人误解或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甚至,2021年9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的通知》,要求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平台一律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的广告。
多重禁令之下,“美容贷”乱象依然存在,看来需要消费者格外小心,比如不仅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实际需求作出决策,还要在贷款时确认贷款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以及贷款利率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同时,相关职能部门更要持续发力,一方面加大监管治理力度,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医美方面的知识,提升消费者的辨识能力,强化消费维权意识,等等。
作者:贺成
二审 文国坤
三审 舒鹏倩
(责任编辑 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