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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人民法院护“未”成长 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2025年02月24日    来源:黔西南日报    作者: 王正廷
内容摘要:2月11日,册亨县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今年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以实际行动督促未成年监护人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筑牢根基。

中国黔西南讯 (通讯员 王正廷) 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则是孩子人生旅程中的首任导师,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进程里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2月11日,册亨县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今年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以实际行动督促未成年监护人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筑牢根基。

近日,册亨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合议庭在审理杨某某与黄某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时,经承办法官深入调查发现,该案涉及一名未成年子女。由于孩子的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对孩子的关心与管护存在明显不足,在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方面暴露出较大的漏洞与隐患。

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在现场调解案件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从亲情维护、社会适应、法律保障等多个维度,对孩子的监护人开展了全面且深入的家庭教育指导。考虑到父母分开可能给孩子带来的心理健康问题,法官还特别对孩子进行了科学的心理疏导,帮助孩子正确面对家庭变化。

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监护人双方就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调解意见,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调解当日,册亨法院向杨某某、黄某某发出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明确告知其在家庭教育中的权利与义务。二人当场向法庭保证,今后将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家庭教育责任,并郑重签署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近年来,册亨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精心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合议庭,专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案件。通过不断强化专业培训,提升审判能力,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队伍支撑,在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上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二审 权利

三审 舒鹏倩

(责任编辑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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