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曼辞去相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曼辞去相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0月31日 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黔西南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曼辞去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黔西南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二审 邓涵予
三审 舒鹏倩
(责任编辑 文国坤)


























